您当前位置:首页 » 工程造价 » 造价培训
装饰工程税金与规费探讨 13P
  • 资料等级:
  • 授权方式:资料共享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11-23 16:10:54
  • 资料类型:RAR
  • 资料大小:1.76 MB
  • 资料分类:工程造价
  • 运行环境:WinXp,Win2003,WinVista,Win ;
  • 解压密码:civilcn.com
装饰工程税金与规费探讨 13P
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为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,也就是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!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超过6个月未申报纳税的,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可补征税款。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(不含装饰劳务)的,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、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,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。这里强调的是只有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不包含在应税营业额中。

软件截图
  • 装饰工程税金与规费探讨 13P
  • 装饰工程税金与规费探讨 13P
  • 装饰工程税金与规费探讨 13P
推荐下载
相关下载
评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土木工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!
验证码: 验证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