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招投标,最怕的就是废标了,那么,因为标书等出现问题而导致废标的的情况有哪些呢?本篇为大家介绍因标书递交及开标错误而导致废标的几种情况。

①送标地点错误——由于第一次和第二次开标地点不一致,投标书没有按时送达指定开标地点;

②送标时间错误;

③送标指定人未参加——招标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、总监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而未参加的,或参加而没有提供身份证原件的;

④拒绝澄清标书内存在的错误;

⑤公示期间有投诉且被核实属实而被取消中标资格;或者主动放弃中标机会减少风险;或者不能按时、足额办理履约保函而取消签约机会的。

1、投标前考察;

2、投标准备——报名、招标文件购买、资质文件准备;

3、组织投标工作:编制投标分工计划;

4、汇总数据,研究决定最终投标策略;

5、根据招标文件变化,更新投标资料,补充更新商务标、技术标内容;

6、跟进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的收回;

7、投标文件审核校对,封标;

8、投标时间地点确认,准备投标。

典型废标项

1、资质错误

1.法人变更而营业执照未及时变更。

2.资质及营业执照的法人名与标书中法人名字不一致(错别字)。

3.未响应招标文件对增项资质的特别要求。

4.未响应招标文件对双资质的要求。

5.未按照要求提供资质。

 

例:投标文件正副本内资质均为彩色清晰扫描件。